2025-04-08
我司持有的南京两套房产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交易保证金等见下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 (㎡) | 挂牌价格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1 | 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396 号 7 幢 415 室 | 61.74 | 78.9 | 8 |
2 | 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396 号 7 幢 522 室 | 79.85 | 103 | 1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基本情况:
1.标的1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7幢415室,房屋建筑面积为61.7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苏(2022)宁栖不动产权第0019614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期限至 2049年11月10日。房屋用途为办公。
2.标的2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396号7幢522室,房屋建筑面积为79.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苏(2022)宁栖不动产权第0019630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期限至 2049年11月10日。房屋用途为办公。
(二)风险提示:
1.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2.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政府的土地、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一)若竞价成交之日转让方房产名称变更未完成,则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方房产名称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若竞价成交之日转让方房产名称变更已完成,则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即竞价结束次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房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二)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三)房产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房产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房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6年3月24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 17:00。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91-87270630、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二十二层。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