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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机修车间公开招租公告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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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对以下租赁标的物以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招租底价)

1.1挂牌价(招租底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首年单位租赁费挂牌价(元/平方米/月)

首年租赁费挂牌价(元/年)

5#机修车间

741

29

257868

注:上述价款含增值税,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含税首年租赁费挂牌价为257868

1.2 出租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工业区兴港路8号建泰公司5#机修车间区域,土地使用权证编号:D35006676573,使用期限为:2021年2月5日起至2071年2月4日止,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建筑状况为钢混结构厂房,1、租赁内容包含2.9吨桁车1部,场地按现状移交;2、承租方生产所需的设备基础、水电改造由承租方自行负责;3、承租方使用的水电费自行承担,按实结算。

2.首年租赁费

2.1 出租项目首年年租赁费为挂牌价底价。出租项目的租赁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租赁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现有场地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及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信、修缮费用等。

2.2 租赁费从交付租赁项目之日起算,具体起止日以《5#机修车间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3.风险提示

3.1出租项目基本情况以实物为准,承租方已清楚了解出租项目状况,并亲自到现场查看,且明确知悉出租项目位于沿海滩涂回填区域,有地基沉降的现象。承租方经充分、慎重考虑,愿意接受现出租项目现状,自愿承担由于对出租项目场地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2若在看样期至项目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4.租赁用途

用于经营建筑工业化上下游或相关配套产业,非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生产经营与出租方生产经营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5.出租期限及继续租赁优先权

出租期限1年,租赁年限期后出租方就本方案所列的项目继续出租租赁的,原租赁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权。

6.租赁费支付方式及票据:

6.1 按照先付后用、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付的原则支付。首租赁费在《5#机修车间租赁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后续下一期租赁费于当期届满前支付

6.2 出租方收到租赁费后向承租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7.履约保证

7.1 承租方应在投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2万元,若中标的,该费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8.合同签署

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5#机修车间租赁协议》。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9.1具备经营与出租用途相对应资质的合法企业。

9.2出租方不接受与出租方有历史经济纠纷的承租方参加投标报名。

10.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0.1应及时支付场地物的租赁费;

10.2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0.3应制定合理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不得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租人的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的干涉、扰乱出租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10.4应严格落实环保生产要求,噪音、废气、废水等排放指标不得超过当地相关产业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得妨碍出租方生产经营,或者妨害周边和公共环境的;   

10.5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做好应对各项检查的相关工作,对于出租方提出的不足应及时予以整改;

10.6若在租赁期内在所使用的场地内发生环保、安全、消防(包括自然灾害)等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并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10.7应同意出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租赁场地;

10.8应依法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开展经营所需的各项登记手续、经营许可证照。若因未按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方自行承担;

10.9承租方一旦提交竞价申请即表明已清楚了解场地状况、本方案及附件内容,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任何信息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0.10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所签订的《5#机修车间区租赁协议》。

11.竞租报价方式:密封报价

12.报价程序

12.1承租方应在公告竞价截止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或现场交到指定地点。

12.2承租方需提供资料如下文件格式可联系甲方联系人获取,所有材料应装于同一文件袋中并用封条加盖骑缝章的方式封口

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当经办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https://ipcrs.pbccrc.org.cn/)、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竞租文件递交

13.1 出租方开始接受竞租文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2024417900分至2024年5101700分。

13.2 竞租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工业区兴港路8号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

13.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不予受理。

13.4 出租方将在承租方递交竞租文件的相同地点和截止时间即进行开标。

14.联系方式

出租方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工业区兴港路8号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649756425  

监督电话:0591-83762265(环海公司纪检监察室)

       0591-88323952(建工集团资产管理中心)

 

 

 

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