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集团总部于4月上旬至6月底组织开展集团权属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是排查对象包括总部公有办公场所、住房、店面、仓库、停车场、设备用房等。集团权属法人单位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自行开展所属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是排查重点包括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擅自改扩建改变结构、布局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建筑,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其他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是组织排查摸底。4月底前由房屋实际使用单位或代管单位自查,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逐一建档造册。建工工程公司福州分公司、闽南分公司负责集团总部委托代管的办公场所、住宅、店面等公有房屋;武夷物业公司负责集团总部委托代管的住宅、店面等公有房屋;武夷装修公司负责集团总部委托装修改造的公有房屋以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
四是组织整改整治。5月底前由房屋实际使用单位或代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形成处置意见和责任清单,安全隐患要100%落实整改并整治到位。
五是组织抽查复核。6月底前由集团总部组织建工工程公司、监理公司、设计分公司、武夷装修公司以及省建科院等单位借调的专业技术人员8人组成检查小组,对集团权属公有房屋实际使用单位或代管单位指导监督并抽查复核,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是隐患排查取得成效。本阶段排查覆盖集团总部权属的公有房屋30处(包括福州19处、泉州5处、厦门6处),其中公有办公场所7处合计13635㎡,公有住房12处共150套,店面5处共51间,以及6处仓库、停车场、设备用房等。经过自(排)查以及专业技术检查小组抽查、复核,截止2020年6月底集团总部权属30处公有房屋暂无结构安全隐患。同时,针对排查出的屋面漏雨严重、楼梯未设护栏、公共露台随意堆土、消防设施缺失、消防通道混杂以及部分老旧房屋老化等方面问题,房屋使用和代管单位已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